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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注重“三个效应”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9-18 11:28

聚焦“头雁效应”,促使行政决策法治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法事务仔细听取“驻队律师”、法制审核机构等法治参谋助手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做好法律风险防范预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召开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案审会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同时,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习制度,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测试、研学讨论等不断增强“关键少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决策各项事务的能力。

释放“震慑效应”,落实严格执法规范化。连续不断的大力整治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车辆违规运输渣土、餐饮油烟、工地扬尘污染、噪声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高度重视住建、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移交的违法事项线索,以人民诉求为出发点,以人民满意为落脚点,规范行使末端处罚权,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营商环境。深化运用典型案例,进企业、进网络、进社区、进小区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宣传效果,持续释放震慑作用,向社会彰显严格执法的决心。

谨防“木桶效应”,形成执法监督常态化。始终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加强业务研讨和交流,检视每一个执法环节,自我剖析,直面问题,补足短板。同时积极参加市级案卷评查活动,对查找出的问题予以整改并反馈司法部门。畅通群众举报投诉电话,严查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不公正、不严格等问题。另外,聘任文明执法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行“阳光执法”。通过提升“内力”,巧借“外力”不断审视行政执法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城管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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