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
| | | | |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05 11:33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决策概要
1.建设单位:池州清投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贵池区涓桥镇联合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进场道路右侧山冲
3.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新征建设用地约89亩:(1)新建29万方飞灰填埋库区(含填埋区域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等)。(2)配套建设车间、电气、给排水、环保、消防、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4.建设性质及期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期1年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项目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社会稳定相关的因素,通过专业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加强工程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各因素调查的基础上,把证租地补偿、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等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防治措施,使项目对周围社会稳定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至发布之日起7天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提出意见。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单位
池州市沛霖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六、联系单位、联系人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胡孔健 0566-2629723
池州市沛霖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杨 俊 13635665556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5日